一、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 1、属于农业新技术、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工业;
2、属于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能够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企业技术经济效益或者生产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新设备、新材料;
3、适应市场需求,能提高产品档次、开拓新兴市场或者增加产品国际竞争能力;
4、属于新技术、新设备,能够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及防止环境污染;
5、能够发挥中西部地区人力和资源优势,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外商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除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有优惠待遇外,从事投资大、回收期长的能源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煤炭、石油、天燃气、电力、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城市道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建设、经营的,经批准,还可以扩大与其相关的经营范围。
相关法律知识:国家鼓励外商投资项目的确认
二、律所简介
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全国领先的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在二十大城市(北京、深圳、杭州、苏州、南京、成都、重庆、太原、青岛、厦门、天津、济南、合肥、郑州、福州、南昌、西安、广州、武汉、长春)开设分所。
三、田学义律师简介田律师,执业律师,法律硕士,英语专业八级,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从业十余年来,在涉外合同纠纷、外商投资企业、股权收购、国际贸易纠纷、海事海商纠纷、外商投资法律咨询、涉外仲裁、涉外诉讼、外商投资企业法律顾问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外商投资纠纷律师田学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