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债权人的委托,代表其在破产或清算过程中向债务人进行债权申报、出席债权人会议并就相关事宜提出主张或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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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债权人提供法律服务
为债权人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接受管理人的委托为破产案件提供法律服务
(1)追回因债务人可撤销行为和无效行为而处置的债务人财产。
(2)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履行债务和交回财产。
(3)要求债务人的出资人补足出资。
(4)向债务人有关人员追回其非正常收入。
(5)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6)为破产财产变价和破产财产分配提供法律服务。
(7)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债务人财产保全措施和中止执行程序。
(8)参加民事诉讼或仲裁。
2、接受债权人委托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
(1)律师应向债权人提供专业性建议。
(2)代理债权人起草破产申请书。
(3)代理债权人编制证据目录及证据卷。
3、代理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
(1)提示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
(2)为债权人准备债权申报文件及证据材料。
(3)当债权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如期申报债权的,律师可以代理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延展其债权申报期限。
4、代理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1)核查债权。
(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监督管理人。
(4)选任和撤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通过重整计划,必要时代理债权人提出新的重整计划。
(7)通过和解协议。
(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5、代理债权人参加债权人委员会监督破产程序
(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3)作为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
6、代理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提起诉讼或者复议
7、接受债权人的委托为破产重整提供法律服务
8、接受债权人的委托提供和解法律服务
(1)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
(2)制订和解协议草案。
(3)与全体债权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
9、接受战略投资人的委托并购破产重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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