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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答疑】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章程问题汇总
发布日期:2020-07-31

标签:天津律师证券与资本市场律师金融与借贷律师投资与并购律师国际贸易律师房地产与建筑市场律师公司法律律师海事海商律师破产重组律师知识产权律师诉讼与仲裁律师涉外律师

1、问: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是否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记载?

答:章程应当记载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还是经理担任,并没有强制性要求记载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因此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记载。(扩展阅读: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有什么不一样

2、问:对于公司而言,怎样来约束并防止法定代表人滥用权利?

答:在公司章程中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作出限制是防止其滥用权利的主要方式。公司应当充分利用章程的自治权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权限范围。另外,可以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进行约束。(更多趣闻: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相关概念:

法定代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推荐阅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

法人章程

法人章程,是指根据法人性质、任务和业务活动需要制定的关于法人的活动范围、组织机构以及内部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等问题的书面文件。内容可分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前者是指法律规定在章程中必须具备的内容,包括法人名称、住所、宗旨和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投资数额、投资者的姓名和住所、投资者的权利义务、法人的组织机构和解散条件、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章程的修改程序等。(扩展阅读:法人代表人的义务和权利有哪些


田学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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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学义律师,法律硕士,英语专业八级, 田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常年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聘于上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律师咨询,建筑工程律师咨询,企业解散清算,企业破产重组,天津民事律师服务,天津房产律师服务,涉外投融资,房产律师业务、建设工程律师业务、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商事诉讼与仲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方面。多年来,田律师为客户提供的定制法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