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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律咨询】企业兼并的含义
发布日期:2020-08-07

标签:天津律师国际贸易律师房地产与建筑市场律师海事海商律师知识产权律师诉讼与仲裁律师

问:企业兼并收购首先是被认为解决公司治理问题的后手段,也是有效的手段,但是如何界定企业兼并、企业兼并的类型、企业兼并的作用有哪些呢?田律师您能帮我们解答一下吗?

答:企业兼并收购首先是被认为解决公司治理问题的后手段,也是有效的手段,但是其局限性也逐渐被人们认识。在本文中,包括概念界定、兼并的类型和兼并的作用等,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企业兼并的界定

企业兼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获得另个企业的控制权(扩展阅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从而使若干个企业结合成一个整体来经营。狭义的兼并概念是指两个规模大致相当的企业结合起来将其资源整合成一个实体。兼并前企业的股东或所有者在兼并企业中拥有股份,同时原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继续在兼并后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位。相反,收购是指一个企业取得另一个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控制权。是否取得控制权是区分兼并与收购的关键。

兼并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他形式(如承担债务、利润返还)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并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在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被兼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

二、企业兼并的类型

按并购双方的产业特征划分,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横向并购,是指同一产业的两个或多个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或生产工艺相近的,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之间所进行的并购。纵向并购,是对生产工艺或经营方式上有前后关联的企业进行的并购,是生产、销售的连续性过程中互为购买者和销售者的企业之间的并购。混合并购,是指不相关行业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可以通过分散投资、实现多元化,从而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推荐阅读:投资风险的识别方法)。

三、企业兼并的作用

企业兼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根据契约关系进行权合并,以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

企业兼并不同于行政性的企业合并,它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通过以现金方式购买被兼并企业或以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等为前提,取得被兼并企业全部产权,剥夺被兼并企业的法人资格。

企业兼并的核心问题是要确定产权价格,这是转移被兼并企业产权的法律依据。

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有;购买兼并,即兼并方通过对被兼并方所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清产核资,协商作价,支付产权转让费,取得被兼并方的产权;接收兼并,这种兼并方式是以兼并方承担被兼并方的所有债权、债务、人员安排以及退休人员的工资等为代价,全面接收被兼并企业,取得对被兼并方资产的产权;控股兼并,即两个或两上以上的企业在共同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某一企业以其在股份比例上的优势,吸收其他企业的股份份额形成事实上的控制关系,从而达到兼并的目的;行政合并,即通过行政干预将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的企业,划归为本系统内或行政地域管辖内有经营优势的企业,不过这种兼并形式不具备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企业兼并。企业兼并,是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进展,对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有效配置社会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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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学义律师,法律硕士,英语专业八级, 田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常年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聘于上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律师咨询,建筑工程律师咨询,企业解散清算,企业破产重组,天津民事律师服务,天津房产律师服务,涉外投融资,房产律师业务、建设工程律师业务、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商事诉讼与仲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方面。多年来,田律师为客户提供的定制法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