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学义律师
电话:185-2622-1297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万达中心写字楼12层
田学义律师,法律硕士,英语专业八级, 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工程质量与保修

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怎么规定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对于工程,我国公民基本都是在工程完工以后,直接使用就好了。但是,大家一定要知道,这些建筑工程其实是包含了好多人的心血的。光是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和质保期就是我国政府一直在不断强调的事情。所有的建筑工程都是有质保期的。下面,天津专业律师田学义就详细为大家介绍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程质量保修的含义


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后,会因一些之前没有发现的原因出现某些质量问题,为了保护发包人以及使用人的利益,同时对施工方在施工时的施工行为进行约束,加强对施工方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国家明确施工方工程质量保修的责任,并对一些工程的保修期限进行了最低规定。


二、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建筑保温工程,为五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5、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工程质量保修期也是针对工程质量的一个把关。一般来说,不同的建筑项目肯定质量保修期是不一样的。例如说屋面的防水工程的质保期为5年,装修工程的为2年。在质保期内的工程,一般都不会有什么质量上的问题的。


Copyright © 2016-2020,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 天津建设工程律师事务所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 津ICP备16002057号技术支持:匠人匠心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