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运人在行使货物的留置权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承运人在行使留置权时,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承运人可以白行留置货物,不必通过法定程序。
国际贸易律师(2)前条所说的“相应的运输货物”包括两层含义:
推荐阅读: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保险程序
承运人在行使货物的留置权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_国际贸易合同纠纷律师_国际货物纠纷律师_田学义律师
一是对于可分的货物,承运人留置的货物应当合理和适当,其价值应包括未支付的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加上可能因诉讼产生的费用,而不能留置过多的货物。当然如果承运人根本就没有获得任何费用,他也可以对全部货物行使留置权。
二是对于不可分的货物,承运人可以对全部货物进行留置,即使承运人已取得了大部分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
(3)当事人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即使在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没有付清的情况下,承运人也不能留置货物的,承运人就不能留置货物;如果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提供了适当的担保,则承运人也不能留置货物。
扩展阅读:国际贸易法调整着两类关系二、涉外律师事务所简介 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全国领先的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在二十大城市(北京、深圳、杭州、苏州、南京、成都、重庆、太原、青岛、厦门、天津、济南、合肥、郑州、福州、南昌、西安、广州、武汉、长春)开设分所。
三、涉外律师简介 田律师,执业律师,法律硕士,英语专业八级,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从业十余年来,在涉外合同纠纷、外商投资企业、股权收购、国际贸易纠纷、海事海商纠纷、外商投资法律咨询、涉外仲裁、涉外诉讼、外商投资企业法律顾问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专业律师推荐: 海事海商律师 国际贸易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涉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