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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时间的要求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3-05-15
一、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时间的要求是什么?
1、根据《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2003年10月31日以后开具的运输发票,应当自开票之日起90天内向主管国税局申报抵扣,超过90天的不得予以抵扣。纳税人取得的2003年10月31日以前开具的运输发票,必须在2004年1月31日前抵扣完毕,逾期不再准予抵扣。国际贸易律师
2、根据《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办法》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04年2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当自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国税局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04年1月31日以前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必须在2005年5月申报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再准予抵扣。
3、根据《废旧物资发票稽核办法》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04年3月1日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发票,应当自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04年3月1日以前开具的废旧物资发票,必须在2005年6月申报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再准予抵扣。
二、涉外律师事务所简介
    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全国领先的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在二十大城市(北京、深圳、杭州、苏州、南京、成都、重庆、太原、青岛、厦门、天津、济南、合肥、郑州、福州、南昌、西安、广州、武汉、长春)开设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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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学义律师,法律硕士,英语专业八级, 田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常年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聘于上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律师咨询,建筑工程律师咨询,企业解散清算,企业破产重组,天津民事律师服务,天津房产律师服务,涉外投融资,房产律师业务、建设工程律师业务、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商事诉讼与仲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方面。多年来,田律师为客户提供的定制法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