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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律师】什么是船舶抵押权?
发布日期:2020-07-30

什么是船舶抵押权?_船舶抵押权法律解释_天津律师网

标签:天津律师证券与资本市场律师金融与借贷律师投资与并购律师国际贸易律师房地产与建筑市场律师公司法律律师海事海商律师破产重组律师知识产权律师诉讼与仲裁律师涉外律师

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法律规定

我国《海商法》第11条规定了船舶抵押权制度,该条规定:“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什么是船舶抵押权

什么是船舶抵押权

涉外律师解读

该条较之《担保法》的规定,似乎抵押人仅限于债务人而排除了第三人。有学者将其称为抵押人的性,是船舶抵押权不同于普通抵押权的一种情况,如果有某个第三人以自己所有的船舶为某个债务人提供了抵押,这种抵押不是《海商法》意义上的船舶抵押,只能是民法《担保法》意义上的普通抵押,否则,无法解释《海商法》11条中的“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这句话的含义。

如果说该抵押人不一定是债务人而又可能是第三人的话,第三人对债权人何来债务?说不通。 为了扩大债务人(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的融资渠道,笔者认为,船舶抵押权之定义应与担保法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改建议稿对此做出了修正,其第12条规定:“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作为债权担保(但不移转占有的船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船舶,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者,即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之不动产,得就其卖得的价金受清偿之权。船舶抵押权,系以船舶及其属具为客体之特殊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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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学义律师,法律硕士,英语专业八级, 田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常年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聘于上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律师咨询,建筑工程律师咨询,企业解散清算,企业破产重组,天津民事律师服务,天津房产律师服务,涉外投融资,房产律师业务、建设工程律师业务、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商事诉讼与仲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方面。多年来,田律师为客户提供的定制法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