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有提及借条和欠条,那么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借条和欠条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跟着天津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打官司欠条好还是借条好?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生活中少不了借钱或被借,有时候一不小心被钻了借条的漏洞,给自己造成损失…那么,打官司欠条好还是借条好?
一、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
1、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按法律规定,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也就是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而义务人拒绝履行债务之时起算。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一直不主张权利,则出借人的债权也将丧失胜诉权。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3年内向义务人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2、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二、借条和欠条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
3.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
4.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借条”,债务人未在借条中写明具体偿还日期的,只是属于双方对此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三、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期是多久?
借条的诉讼时效是:
、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第二、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合同法》第206条,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据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3年。
欠条的诉讼时效是:
、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
第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规定,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实施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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